2026年威远县“蜀里安逸”汽车消费 补贴活动

时间: 2026-05-26 17:27:09

2026年威远县蜀里安逸汽车消费

补贴活动

一、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采用“先购车、后补贴”的方式。个人消费者(不含非自然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威远县汽车经销企业购置乘用车新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威远县完成车辆登记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按照要求提交申报资料,经审核确认后,向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一次性发放购车补贴。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自2026529日(含当日,下同)至2026630日,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活动时间结束即止。

三、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置乘用车新车,且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并通过审核的个人消费者(不含非自然人消费者),同一自然人在活动期间仅限申报及享受一次补贴。

消费者所购新车应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有关规定。

四、补贴标准

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划分为四个补贴档次,各档次不设定固定名额。具体标准如下:

补贴档次

购车发票金额(含税)

补贴标准

第一档次

8万元(不含)以下

2000/

第二档次

8万元(含)-15万元(不含)

4000/

第三档次

15万元(含)-25万元(不含)

6000/

第四档次

25万元(含)以上

8000/

本次活动允许降档申报补贴。例如购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25万元(含)以上,可申8000元档补贴,若在申报时补贴资金额度大于6000元又不足8000元时,可申6000元档补贴。

本次活动不允许超档次申报补贴。例如购发票价税合计8万元(含)-15万元(不含)的,只可申20004000补贴不能申报6000元或8000元档补贴,否则审核不予通过该次申报视为无效

五、补贴资金

本次活动补贴资金共计28万元,实行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六、申报资料

(一)申报人本人身份证。

(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开票时间需在2026529日至2026630日期间)

(三)机动车行驶证主、副页(注册日期需在2026529日至2026710日期间)

(四)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登记日期需在2026529日至2026710日期间)。

(五)申报人本人名下银行卡。

(六)购车支付凭证(可任选其中一项作为购车支付凭证上传:POS 刷卡小票、收据、银行转账流水、微信 / 支付宝支付截图、贷款合同、置换合同,其中置换合同、贷款合同需上传封面页、金额页和盖章页)。

申报人需要确保身份证件、发票中的购买方名称、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上机动车所有人均为同一自然人,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与发票为同一辆车,且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日期均符合活动要求,资料真实、清晰、完整。

七、补贴申领及发放

(一)补贴申报

在活动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在完成车辆购置并登记上牌后,登录“到了蛙”微信小程序,进入威远县“蜀里安逸”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专区,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上传相关资料,完成线上申报。

补贴名额按申报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核定,当补贴资金已申领完毕或剩余资金不足最低补贴档次(低于2000元),后续提交的申报视为无效。

申报资料需在2026529日—2026710日提交完毕(以系统上申报提交时间为准),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二)资料审核

1.资料初审

信息真实完整、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予以初审通过;申报资料齐全,且身份证件信息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信息一致的,但姓名、手机号码、开户行等信息填写错误或不规范的,予以退回处理。审核人员应及时告知申报人限期更正并重新提交,若逾期完成更正,则原有补贴名额视为自愿放弃,并将按最新提交时间重新排队核定名额。

2.资料复核

活动结束后15日内,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将消费者补贴申纸质料和《补贴申报汇总表》报送县商务经济合作局,由县商务经济合作局组织复核,并通过税务、车管等部门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验,若发现购车发票冲红或机动车未登记在本人名下的,取消其补贴资格。

(三)对外公示

审核完成后,将拟补贴名单通过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补贴发放

公示结束后,按程序2026831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

八、不在补贴范围的情形

)申报资料不齐全、不完整

)申人身份证件信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存在信息不一致。

)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车辆类型不属于乘用车范畴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载明的日期不在活动规定的时限范围内

超档次申报补贴(申报的补贴档次高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对应的补贴档次)。

)申提交时间早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

)车辆未完成登记上牌,提前申报购车补贴。

)申人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自然人

)所购车辆不是乘用车新车。

(十)购车支付凭证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资料相矛盾。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经审核不符合补贴申报要求的,均不纳入补贴范围。